在MDR中,歐代、進口商、經銷商分別扮演不同的角色,負擔不同的職責,且無相關規定禁止由同一自然人/法人同時扮演以上三種角色。因此實務上,委託經銷商/進口商擔任歐代是可行的。
經濟應運商-Economic Operater
然而由於經銷商/進口商的職責與歐代大不相同,加上商業考量,因此做為manufacturer,在委託經銷商/進口商擔任歐代前,須考慮以下幾點:
根據2017/745 Article 11,歐代和技術文件有關的職責包括確認manufacturer有根據MDR要求建立技術文件,並保存一份副本,並在所在國主管機關要求時提供給主管機關。
根據2017/745 Annex II要求,技術文件中會揭露大量的產品技術資料,因此提供完整技術文件給經銷商/進口商是否適當,需仔細考量。
當經銷商/進口商欲擔任歐代時,需在EUDAMEDA上申請歐代之身分,並另外取得歐代的SRN。申請時,須提供具PRRC資格之個人訊息。因此,在與經銷商/進口商溝通時,建議先核實該PRRC之身分與資格。
MDR/IVDR的要求較過去繁瑣,加上EUDAMED的登錄及管理要求為新措施,歐代在相關管理要求上應熟悉並適時協助manufacturer調整以達到合規的目的。
由於歐代有責任要確認manufaturer是否依照2017/745及2017/746的Annex II和Annex III建立技術文件(TD)檔案,因此需確認經銷商/進口商是否有此能力。
綜合以上幾點,在MDD/IVDD時代非常常見的,委託經銷商/進口商擔任歐代的作法,在進入MDR/IVDR時代後,由於各種角色的職責規範更為明確,同一組織擔任多種角色的難度加劇,因此大部分歐盟境外的manufacturer更傾向委託專業歐代公司,來優化MDR/IVDR時代,組織的合規能力。
LuanaMed的團隊成員同時具備醫療器材法規、商業談判、通路管理、品質系統管理等專業背景;並有來自manufacturer、通路商、驗證機構、顧問業的多年實務經驗,在MDR/IVDR的轉換過程中,提供manufacturer最專業的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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